为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内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案件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的纪律规定,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全面调查核实案情,不偏不倚地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3.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在处理违纪违法行为时,既要体现对违纪者的教育改造作用,也要起到震慑警示的效果。
4. 程序正当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案件受理、审查、决定等各个环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案件受理
1. 受理范围:凡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均应纳入案件受理范畴。
2. 材料要求: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举报信件、初步核查报告、当事人陈述等相关证据资料。
3. 审核标准: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补充完善必要信息。
三、案件审理
1. 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案件的审理工作,成员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2. 调查取证: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取证活动,通过访谈证人、查阅文件等方式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链。
3. 分析论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结论,形成书面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处理决定
1. 决策流程:按照既定程序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最终意见。
2. 执行落实: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及相关单位,并监督执行情况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五、监督机制
1. 内部监督:设立专门部门或岗位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状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2. 外部监督: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主动公开透明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上级主管机关所有。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修改,则须经集体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就是我们单位关于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请大家务必认真遵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