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学生的纪律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全体在校学生。每位学生都应遵守校规校纪,尊重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二条 违纪行为分类
学生违纪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
(二)破坏公物或设施的行为;
(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三条 处理原则
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预防与矫正相结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条 具体处分措施
针对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
(一)警告:适用于初次轻微违纪的学生;
(二)严重警告:适用于屡教不改或情节较重的学生;
(三)记过:适用于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学生;
(四)留校察看:适用于严重影响学校声誉或安全的学生;
(五)开除学籍:适用于触犯法律或严重危害他人利益的学生。
第五条 处理程序
当发现学生存在违纪行为时,班主任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向德育处报告。德育处负责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后作出决定。被处分的学生有权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条 教育辅导
对于受到处分的学生,学校将安排专门人员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其改正错误,重新融入集体。
第七条 家校合作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过程,及时沟通交流,形成家校合力,共同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第八条 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
以上即为《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师生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