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及销毁等工作。档案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以提升业务能力。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档案分类: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如党群类、行政类、教学类、科研类等。
2. 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各类文件、会议记录、报告、计划总结、合同协议、证书证件、照片声像资料等。
3. 归档时间:各类档案应在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三、档案保管
1. 库房要求:档案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湿度条件,避免阳光直射,并采取防火、防潮、防盗措施。
2. 保护措施:对珍贵或重要的档案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装订成册、密封保存等。
3.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档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利用
1. 借阅程序:借阅档案需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时归还。
2. 利用方式:可以通过查阅、复印等方式使用档案信息,但不得擅自复制或传播。
3. 安全保密: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
五、档案销毁
1. 销毁条件: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申请销毁。
2. 审批流程:销毁前需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3. 监督执行: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确保档案彻底销毁不留隐患。
六、监督检查
学校将不定期地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以上即为《学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好学校的档案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