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公共环境,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特制定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餐厅、酒店、车站、机场、图书馆、公园等。
一、环境卫生管理
1. 公共场所应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杂物,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2. 墙壁、天花板及门窗需保持清洁,避免积尘积垢。
3. 卫生间设施应每日清洗并消毒,确保无异味、无污渍。
4. 公共区域的垃圾桶需及时清理,分类处理垃圾,避免滋生细菌。
二、空气质量管理
1. 定期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 使用空调或新风系统的场所,应定期清洗过滤网,并检测空气质量。
3. 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设立明显的禁烟标识。
三、设备与工具管理
1. 各类设备、工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2.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物品(如毛巾、餐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确保安全卫生。
四、人员健康管理
1. 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性疾病。
2. 工作期间须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3. 发现身体不适或疑似患病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就医。
五、监督与检查
1. 单位负责人需定期组织内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落实各项改进措施。
通过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可以有效提升公共场所的整体卫生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活动空间。同时希望广大民众也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