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我市在文化艺术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个人和团体,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福州市第二届茉莉花文艺奖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作品和个人予以表彰。
茉莉花文艺奖作为我市重要的文化奖项之一,自设立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本届评奖活动,共收到各类参评作品数百件,涵盖了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多个艺术门类。经过严格评审,最终评选出了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及个人。
获奖者们以饱满的热情和精湛的艺术造诣,展现了福州文化的独特魅力,为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的努力不仅丰富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我市的文化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团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未来的创作中继续发扬精益求精的精神,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品力作。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不断开拓创新,共同推动我市文化事业迈向新高度。
特此决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