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明确工作责任分工,确保各项行政事务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当前工作实际和领导干部岗位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本次调整坚持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一致为基本原则,结合各分管领导的专业背景和工作实际,合理划分职责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调整内容
1. 县长:全面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财政、审计、人事、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2. 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处理日常事务,分管发展改革、统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工作。
3. 副县长:
- 分管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领域;
- 分管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
- 分管农业、农村经济、水利、林业、扶贫开发等“三农”相关事务;
- 分管公安、司法、信访、社会稳定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对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分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县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顺利开展。
礼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