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峪联办小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东峪联办小学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东峪联办小学所有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基础设施等。
2.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合理配置、规范管理”的原则。
3. 学校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筹管理与监督。
二、资产管理职责
1. 校长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资产的配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2. 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室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具体落实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检查工作。
3. 各班级、教研组、功能室等单位为资产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资产登记与台账管理
1. 所有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详细的实物台账,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存放地点、使用人、管理人员等信息。
2. 新增固定资产须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由资产管理员录入管理系统。
3. 资产台账应定期更新,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
1. 固定资产应按照用途合理分配,严禁挪作他用或私自外借。
2. 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或改装。
3. 总务处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五、资产调拨与处置
1. 固定资产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拨时,须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对于闲置、报废或损毁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鉴定和处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3. 报废资产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资产回收和账务核销工作。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丢失、损坏或浪费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3. 每学期末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一致。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东峪联办小学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