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十不准】在当前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课堂教学质量成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规范教学行为、提升课堂效率、保障学生权益,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纷纷出台“课堂教学十不准”制度,旨在为教师提供明确的教学行为准则,也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一、不准无教案上课
教师应提前备课,认真撰写教案,确保教学内容有计划、有目标,避免临时发挥、随意授课,影响教学效果。
二、不准迟到或早退
教师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早退,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也为学生做出榜样。
三、不准随意调课或停课
课程安排需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课程内容或取消课程,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四、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严禁使用侮辱、惩罚等不当手段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
五、不准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如玩手机、闲聊、处理私事等,教师应专注于教学工作,保持课堂纪律,提高课堂效率。
六、不准传播错误或有害信息
教师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不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七、不准歧视或偏袒学生
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后进生的成长,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促进班级整体进步。
八、不准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活动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引导学生参与营利性培训、竞赛或其他商业活动,维护教育的纯洁性和公益性。
九、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
教师应廉洁从教,杜绝任何形式的受贿行为,做到为人师表,清正廉洁。
十、不准敷衍塞责、应付教学
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十不准”不仅是对教师行为的约束,更是对教育质量的保障。只有每一位教师都能自觉遵守这些规定,才能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