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体系,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国家和吉林省关于高校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德才兼备,突出业绩导向,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机制。通过优化职称结构比例,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研究人员及其他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工作人员。
三、岗位设置与聘任条件
1. 岗位设置:按照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各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任务。
2. 聘任条件:根据不同级别岗位的要求,分别制定相应的学术成果、工作实绩和个人素质等方面的具体标准。
四、评审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 单位推荐: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
3. 学校复核:学校成立专门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审核;
4. 公示公告: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 正式聘任: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聘任。
五、管理与考核
1. 实行任期制管理,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
2. 定期开展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重点考察履职情况及贡献度;
3. 对未能完成岗位目标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直至解聘。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
2. 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发展;
3. 构建多元化激励机制,激发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吉林大学所有。未来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吉林大学专业技术职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通过该方案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吸引更多高水平人才加盟,共同开创美好明天!